家族系统的人员组成为一个三级树状结构,如图:
1.族长:是一个家族的最高管理者,他的下级直属只能是长老或平民。族长最多可以管理 6 个长老。
2.长老:是族长的下一级管理者,他的下级直属只能是护法。长老最多可以管理 4 个护法。
3.护法:是长老的下一级管理者,也是最低级管理者,他的下级直属只能是平民。护法最多可以管理 14 个平民。
4.平民:普通的家族成员。